发布日期: 2024-8-29 | 数据编号: 643869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和地下水复合污染原位高效反应带修复技术攻关及工业化实验研究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研究内容为可控制备具有有机物配体修饰的多孔碳材料,探索表界面配位修饰手段 ,探索碳基催化材料表界面官能化与二电子氧还原的构效关系,揭示碳基活性位点的反应机制,构建具有碳基催化材料的电催化绿色合成H2O2验证样机,开发电催化制备过氧化氢小试中试设备,多级氧饱和内循环非均相光芬顿中试化装置,进行非均相光芬顿深度氧化工艺的中试化研究、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壤土的生态治理技术集成体系与工艺研究,开展高含油复合有机污染场地非均相光芬顿处理技术工业化应用。形成绿色制备过氧化氢技术,开发高性能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剂;完成电催化绿色制备过氧化氢设备小试,中试;针对高含油污染土壤,研发一种高效的非均相光芬顿催化剂;形成高含油油复合污染土壤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技术;设计非均相光芬顿高效传质反应器,并进行中试及工业化试验;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工业化试验规模不小于6万立方米,土壤改良草原恢复规模不低于4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设计完成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20个日历日内;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中试工作;竣工时间: 2025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和地下水复合污染原位高效反应带修复技术攻关及工业化实验研究》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显示状态正常),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业绩要求:
投标方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签订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科研项目业绩,项目业绩类型为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不包括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业绩说明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签订的技术协议原件,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企业要求: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4.2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4.3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