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寿县茶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寿县茶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寿县茶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4年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3〕3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寿县农业农村局、寿县茶庵镇人民政府,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寿县茶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4GCSX0137
2.3 工程地点:寿县茶庵镇
2.4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寿县茶庵镇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新建渠道衬砌、配套建设物、田间道路等(含水泵及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招标范围:农田水利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28785372.01元。
2.10 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10%工程预付款(不含暂列金,中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等额预付款保函(纸质或电子均可),预付款在每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照当期付款比例同比例扣回),工程款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按月拨付,其中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25%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县、市级验收合格,拨付审计价的97%,留审计价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验收结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各阶段付款时若出现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作出变更);项目监管或资金主管部门对付款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1)该项目施工合同依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 和“徽采云”平台公开或备案后方可付款(包括预付款)。
(2)该项目接受转账、电汇、网银支付、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前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纸质、电子均可)的,招标人不再预留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招标人应于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后10日内退还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工程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能够从其他项目退出,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标:
(1)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在限制投标期限内或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公开)期限内的;
(2)近3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处理且在限制期内的;
(3)招标文件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投标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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