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24-25年度托管运营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县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24-25年度托管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P520500202400094D001
2.项目名称:金沙县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24-25年度托管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5.最高限价:¥90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3:采购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