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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30 数据编号: 644399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服务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C-2023ZB0816;
2.项目名称: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限价: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所属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环太湖大道58号,占地面积约19亩,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办公区、实验区、生活区等主体2层、局部3层各类用房共40余间。投标单位需全面负责观测站安全保卫、卫生保洁、餐饮保障、工程维修、接待客服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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