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验收-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农函【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农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15.2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14万亩;项目总投资4.191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94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2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3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12个乡镇办事处(高官庄镇、豆庄镇、林家屯镇、松林店镇、孙庄乡、桃园办事处、义和庄镇、东城坊镇、码头镇、刁窝镇、百尺竿镇、东仙坡镇)。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路,农田输配电,农情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地址:涿州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保定市级验收工作结束;
2.2 招标范围:聘请第三方完成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和质保期后验收工作,需编制验收方案、具体测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绘制验收成果图并编制工程验收报告。对项目建设的每一项建设内容进行实地勘查、核实和测量,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管线电缆等工作内容,并最终出具竣工图、方田档案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策,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