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蛟河市天岗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公告
蛟河市天岗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20240829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天岗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蛟发改字【2024】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城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更换全镇区主街道老旧管线4696米;改造2个一体化换热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控制价:1199.6656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蛟河市天岗镇镇区;
2.5计划工期:2024年09月30日—2026年09月30日(共计730 日 历 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