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厂膜系统更新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1A240031) 发布时间:2024-08-30 16:36:59 一、招标条件 海淀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厂膜系统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SH1A240031 )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海淀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的备案 ( 京海淀发改(备)〔2024〕47号 ) ),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40%国债资金,其余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海淀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厂膜系统更新项目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暂估金额: 2113415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海淀 东升镇永泰庄北路11号 其它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五 年 不小于12万吨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主要设备供货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五 年 不小于12万吨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主要设备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膜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种类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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