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县森盛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吨加厚储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大天富(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森盛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卢氏县森盛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吨加厚储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森盛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森盛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吨加厚储罐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LSGZ[2024]191-ZC140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采购49个20顿加厚PE水塔,规格尺寸2.67*3.9,加强套10道,出水口焊接法兰一个50。(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7、供货时间:7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0、预算资金:¥700000.00元
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