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4647004北京亦庄新城小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配套环景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道路及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亦庄新城小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配套环景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道路及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亦庄新城小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配套环景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道路及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审)[2023]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南区南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四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DN400毫米球墨铸铁给水干线1406.70米、DN50-DN800毫米球墨铸铁给水支线196.50米(具体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 合同估算价 236.77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54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给水工程:土石方、管道铺设、管道基础、管顶覆土回填、附属工程及支线部分管道附件安装,附属井砌筑等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