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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 数据编号: 64610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集中供热热源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集中供热热源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6502022408280024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集中供热热源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20224082800243001)已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5311817650200000157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晟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岭路52号
2.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改造后供热负荷达到418MW 建设内容:改造7台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对供热站、输煤系统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换30台高耗能机泵、9台变压器,新建9座高压配电室,每座高压配电室内均布置有高压进线柜、计量柜、PT柜及出线柜。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224082800243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集中供热热源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拆除更换1#、2#、3#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更换1#、2#、3#锅炉对应的尾部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更换除灰系统,部分换热站改造。
项目工期: 435天
工程投资额: 55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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