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场二期二号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就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渣场二期二号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响应单位按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相关材料,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前来报名、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4090108
二、询价书名称: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场二期二号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询价范围
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场二期二号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服务地点
纳林河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
(三)服务内容、方式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编制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2完成项目验收监测工作。
1.3协调评审专家,组织验收会议。
1.4协助业主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如有)。
2.服务方式:响应人进行现场监测、调查和收集资料,按时完成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评审等各环节的专业性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其质量(专业性、可行性等)及进度负责。
3.服务要求:响应人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等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场二期二号填埋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环保验收专家评审。
4.技术服务成果: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5册(包括从编制到专家评审期间所有资料),验收备案文件2份(如有),电子版PDF扫描件1份。
(四)服务期
暂定三个月,若由于业主现场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导致验收未通过,服务期顺延,最终以通过环保验收专家评审会为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评审会,完成备案(如有),响应人向业主开具合同总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业主向响应人支付合同总价。
(六)税率约定
1.响应人根据自身纳税性质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般纳税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特殊事项,请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资格要求2:响应人有2021至投标截止时间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相关文件)。
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询价响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响应人须知
1、响应人应当满足询价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并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材料,不提供、少提供或询价响应文件中漏掉任何一个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人无法参加评标。
2、响应人提供的业绩需为合同完整版(含附件),是否认定为有效业绩,主要查看提供的合同相关文件是否含有合同名称、主要工作范围、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签章(依据合同条款确定)、业绩要求内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