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JDFFJSZ2024060002006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已由扬江发改许发〔202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龙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伙镇、樊川镇、邵伯镇、仙女镇、宜陵镇、真武镇
2.1.2 建设规模: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涉及7个乡镇约98个自然村,其中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方式的约19个,涉及农户约1415户;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方式的约79个,涉及农户约4140户。工程造价暂按12774.3万元考虑。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含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
2.5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14.97 万元(最高投标费率0.9%),投标报价(投标费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的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一标段、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二标段、2024年江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监理三标段等三个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参加上述3 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按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中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主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