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祥和大街(邢煤路-西由留村)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和大街(邢煤路-西由留村)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公告)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祥和大街(邢煤路-西由留村)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祥和大街(邢煤路一西由留村)段2.1.2建设内容:拆除并修复1400mmx1000mm、1200mmx1200mm雨水方沟两道总长4520m;拆除并修复d500污水管两道总长4520m;破除并恢复路面135600m2等工程。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87.85万元2.1.4设计周期:2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