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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 数据编号: 64631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清运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信息
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C-2024-10
2、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4.69万元(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两个污水处理厂约26600吨/年,其中淇滨污水处理厂距处理地点约19公里,每年数量约23000吨、钜桥南污水处理厂距处理地点约27公里每年数量约3300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运输区间):
一标段:淇滨污水处理厂:(淇滨污水处理厂→子罕大街→闽江路→泰山路→南海路→G107国道→大白线→鹤壁市静脉产业园)
钜桥污水处理厂:(钜桥污水处理厂→ 八一路→南海路→107国道→大白线→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甲方满意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年或采购单位购买使用自有污泥清运车辆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支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相应条款的信用承诺(后附格式):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本项目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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