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来宾散装氧化铝公路运输项目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来宾散装氧化铝公路运输项目(采购编号:GXHY-CG-24-08-010)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来宾散装氧化铝公路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1个标段,根据询价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本次响应人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交纳方式:电汇(无息),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账号:4505 0160 4353 000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