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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3 数据编号: 64671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新港村后山清水港西侧道路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告

 
新港村后山清水港西侧道路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不见面开标)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公开项目为新港村后山清水港西侧道路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主要包括后山清水港西侧道路、港东村、大勤片、后山片路面硬化等工程,其中后山清水港西侧道路路线全长0.526km,路幅布置为0.5m土路肩+4.5m车行道+0.5m土路肩=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面积2400m2,同时增设路灯19套;港东村、大勤、后山等混凝土路面硬化面积共5715m2,并增设栏杆,挡墙等设施。招标内容为实施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交安设施工程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219 万元。
3、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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