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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6 数据编号: 64885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油田农业开发公司机关及洮河农场空气源热泵供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农业开发公司机关及洮河农场空气源热泵供暖服务项目,拟选取具备空气源热泵供热能力的公司,提供冬季供暖服务,替代现有的电锅炉供暖方式,降低供暖成本,达到节能减排和降本增效的目的。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空气源热泵设备生产或供暖服务能力和相配套的设备技术,符合国家供热技术服务产业政策。合作方式由投标人根据甲方厂区供暖实际需求,优选科学合理的空气源热泵供暖方式,为甲方提供供暖服务,替代现有电锅炉供暖方式。投标人负责全额出资建设满足甲方供暖要求的空气源热泵供热设施,并负责建成后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按照规定供暖时间为招标人进行冬季供暖。合作结束后,由乙方拆除设备,恢复原状;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635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1.松原市鲜丰乡2.白城洮河农场;

2.1.4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9年4月15日止(供热起止时间参照城市供暖时间);项目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农业开发公司机关建设面积3972平方米及洮河农场厂区建设面积7405平方米提供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服务,结合目前区域供暖已形成的末端供暖设施散热器供暖系统,所供暖的供回水温度和水量,须满足现有供热系统的整个供暖季的供暖需求。投标人负责新建供暖设施运营的所有费用,包括前期需要取得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论证费用、农业开发公司机关和洮河农场自有办公区域供热费用、运行中使用水费、电费、设备维护费、人工费、材料费、拆除设备恢复原状等所需全部费用。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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