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已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9874.50万元。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主要为排涝通道改造、调蓄设施建设、雨水管渠提升、排涝泵站改造以及智慧平台建设等。
2.4 本工程总投资:约1494万元。项目的设计勘察费约1494万元(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并协助招标人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拟派本设计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①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项目总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②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