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EPC)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EPC)
2.标段名称: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EPC)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51000000.00元(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更正为“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2、拟派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