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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7 数据编号: 64916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2024年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1.1 项目名称:2024年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地区审〔2024〕111号
1.4 
招标人: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太和县鑫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对原2024年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国债结余资金再利用,在原项目区内新增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25637948.01元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3.5.1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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