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开招标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206号
1.4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GZ019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GZ0194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长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北城污水处理厂以及县域内46个污水处理村站进行提标改造,并同步对双凤管委会辖区约53平方公里范围的市政道路、支路及小区等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雨污分流及混接改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长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万m3/日)提标改造:长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增除臭系统、对氧化沟曝气系统、进水泵房、加药系统以及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厂区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同步对电气设备、仪控设备等进行更新或改造。
(2)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5万m3/日)提标改造:对北城污水处理厂氧化沟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提升泵、阀门、搅拌器等进行设备更新或改造;同步对厂区内电气设备等进行更新。
(3)农村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农村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及改造涉及岗集镇、双墩镇、水湖镇和下塘镇共计4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对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设施修复或整体改造,出水水质达到相关要求。
(4)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及混接改造:对双凤管委会辖区约53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道路、支路及小区等排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及混接改造,最大排水管径2800m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32170万元。
2.8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47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的勘察、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
(1)、
(2)、
(3)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