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霍邱县石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2024年霍邱县石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霍邱县石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以《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 2024年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六农发〔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霍邱县石店镇人民政府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新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霍邱县石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2001002727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霍邱县石店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4年霍邱县石店镇高标准农田项目0.6万亩。主要工程任务是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农电输配套、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本项目最高限价16699129.71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利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