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过江管桥)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s20240902fjsz01001(jlzyht2024-0803-fw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江管桥)工程检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审批【2022】82号文件、松发改审批【20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江管桥)工程检测
2.2建设规模:新建过江管桥一座,桥梁面积15892.05㎡(含过江管线4.6km)。
2.3招标范围:对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江管桥)开展工程检测服务工作。
2.4建设地点:松原市内。
2.5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期延期,则工程检测期限顺延)。
2.6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内容至少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或新版资质规定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检测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