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六、牧羊地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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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
六、牧羊地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
六、牧羊地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
六、牧羊地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勃发改字(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
六、牧羊地矿区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小五站镇大六村、牧羊地村东侧;
2.3建设规模:修复政策性关闭煤矿及废弃煤矿 45.0216 公顷。工程建设包括:矸石堆清运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7824646.19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