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自动生物消毒杀菌仪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自动生物消毒杀菌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M-ZC-202408-2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9402
3、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自动生物消毒杀菌仪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4.1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4.1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紫外线空气消毒灯3台及自动生物消毒杀菌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不超过签约后60天。
(2)质保期/保修期:验收合格后至少3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