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锦惠2标、上游2标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锦北灌区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700万元(以财政预算评审报告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36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完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分别为锦惠2标、上游2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 ”不能有在建项目,且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投标人拟投入“三大员 ”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 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 ”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