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环境治理及机械零星维修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环境治理及机械零星维修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环境治理及机械零星维修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外公开招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基本内容
和平镇长城村环境治理及机械零星维修施工项目,主要内容:长城村区域内涉及到机械用工,各型号挖机施工,各型号车辆运输作业及零星设施维修施工等。建设投资估算价30万元。(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
3、代理服务内容: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代理服务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