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淀粉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纤维管束干燥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淀粉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纤维管束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淀粉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纤维管束干燥机采购计划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束干燥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淀粉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纤维管束干燥机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淀粉车间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日历天)内,中标方提交设备安装设计图、土建基础图纸给招标方。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85天内设备到招标方现场。设备安装合格后,卖方按照招标方指令开始调试,最多7日历天调试合格。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管束干燥机主机、减速机、进料螺旋、进料螺旋变频器、尾气风机、底座、地脚螺栓等(管束干燥机主电机利旧,中标方需要与发包方确认电机规格及型号)。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2020年1月1日后在中国境内有成功供货业绩,且不少于2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供货合同)。
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4针对核心产品: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设备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3.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且处于有效期内。
3.7.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况。
3.7.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粮集团及中粮生物科技供应商黑名单。
3.7.5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及廉洁承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