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洞庭湖流域采桑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 洞庭湖流域采桑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标段名称)已由 岳阳市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洞庭湖流域采桑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岳君发改审[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弘昌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洞庭湖流域采桑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岳阳市君山区 。
2.3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任务和规模为:污水管网8.26公里,垃圾清理0.3万吨,污染底泥清理38.5万立方米,人工湿地2.0平方公里,生态护岸16公里,生态沟渠21.5公里 。
2.4 招标范围: 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保修服务 。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 计划工期: 540(其中:施工工期为51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2.9 其他: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 不得兼任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