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更正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补充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口市美兰区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9月20日开标。 现发布补遗书,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节招标公告8.履约担保的要求: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现变更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条中第6.其他要求
(4)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设计及施工单位)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变更为: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设计及施工单位)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在信息平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后,需补充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条中履约担保的要求: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现变更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条3.2.3条款,招标控制价:施工费控制价为:987865000.00元, 现更正为:施工费控制价为:964789100.00元。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整体变更。
6.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节资格文件
九、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变更为:注:投标人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中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中“(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二)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如果有)具体内容中的“手机号码”。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范围①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现更正为:①完成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