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久治县章安河流域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标段四
青海省久治县章安河流域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久治县章安河流域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3】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中彦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久治县章安河流域
(2)招标范围:对缓冲带受损区域,划定生态缓冲带边界,利用生态隔离手段,同时对已经受损的缓冲带进行补充,实现“水岸一体”目标,共建设生态缓冲带约 17.85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203001004
标段名称:青海省久治县章安河流域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标段四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
建设内容:生态缓冲建设工程河岸左右岸总治理长度4357m,治理规模50941㎡。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