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4-2025年度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供暖用煤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2024-2025年度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供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410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参数:供暖用煤为水洗沫煤,供货数量为2700吨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1、低位发热值不低于4200大卡/KG;2、全水分要小于25 %;3、全硫要小于1%;4、灰分小于30;5、固定碳不低于39;6、挥发分不低于26.5。现变更为:供暖用煤为水洗沫煤,供货数量为2700吨左右(上浮最多50吨,超出部分需方不予支付价款,据实结算。)1、低位发热值不低于4200大卡/KG;2、全水分要小于25 %;3、全硫要小于1%;4、灰分小于30;5、固定碳大于39;6、挥发分大于26.5;7、空气干燥基标准下氢含量大于3%。
二.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24年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9日 18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