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河北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鸡泽县城内 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0:00:00 至 2024-09-16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