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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0 数据编号: 651272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开州区南河临江镇明月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堤防改造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开州区南河临江镇明月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堤防改造工程)答疑
(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问: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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