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鸡泽境内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