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野河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邢信交发【2024】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宋家庄镇2.1.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2.921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起点为路家庄村北,路线向南终点接省道S343改建工程。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两侧各0.75米土路肩。全线沿水库20年淹没范围线外侧进行改线,共架设桥梁4座(分别为跨径10-25m大桥一座、跨径4-20m中桥3座)。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