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云发改审【2023】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岳阳市云溪区芭蕉湖片区水系;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 26.1千米,生态沟渠36.64千米,生态护坡 29.4
千米,建设人工湿地 2.23平方公里,清理河道垃圾3.4万吨,水生态隔离带 2.71平方公里,底泥清淤25.7万吨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4782.9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要求:2.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2.6.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6.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