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邢信交发【2024】41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宋家庄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2.921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起点为路家庄村北,路线向南终点接省道S343改建工程。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两侧各0.75米土路肩。全线沿水库20年淹没范围线外侧进行改线,共架设桥梁4座(分别为跨径10-25m大桥一座、跨径4-20m中桥3座)。
2.1.3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路家庄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