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已由西安浐灞国际港经济发展改革局以西港经发【2024】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规划建设规模2万吨/日,建设完成后,该厂处理能力由8万吨/日增加至10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生物池、V型滤池、曝气沉砂池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浐灞国际港区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91849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标段编号:E6101113506K93QTgrDl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西安第十再生水厂扩容工程,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