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施工期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采购编号:XJ2024092807
类 别:国内公开询价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施工期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询价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施工期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及通过榆林市水利局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配合建设单位取得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基坑降水的取水许可证书。
3.资金来源
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
4.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评审,并配合取得基坑降水的取水许可证书。
5.报价形式
固定总价
6.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7.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税率为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不含税价进行调整。
8.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报价单位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水文地质专业,提供给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凡在送达报价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将被否决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单位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响应单位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