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青石嘴镇与生物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智能化运行与监管技术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
项目(青石嘴镇与生物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智能
化运行与监管技术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青石嘴镇与生物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智能化运行与监管技术方案)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青石嘴镇与生物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智能化运行与监管技术方案)
1.2采购人∶ 门源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询比(服务)2024-081
1.5采购预算额度:212500.00元(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1.6采购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针对大通河流域青石嘴镇河段的青石嘴镇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2处,总占地面积约为10.2公顷,总深度净化处理尾水共9000立方米/天,保护修复滨河退化湿地及水生植被共约4.4公顷,保护和修复退化河岸区生态缓冲带共约4.0公顷;对其中的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尾水人工湿地智能化运行与信息化监管技术方案)编制智能化运行与信息化监管技术方案。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本项目不适用)
2.1采购范围∶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2.4质量要求∶
2.5安全目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本项目不适用)
2.1采购范围∶
2.2交货期∶
2.3免费质保期:
2.4交货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项目概况∶针对大通河流域青石嘴镇河段的青石嘴镇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2处,总占地面积约为10.2公顷,总深度净化处理尾水共9000立方米/天,保护修复滨河退化湿地及水生植被共约4.4公顷,保护和修复退化河岸区生态缓冲带共约4.0公顷;对其中的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尾水人工湿地智能化运行与信息化监管技术方案)编制智能化运行与信息化监管技术方案。
2.2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且需通过专家评审会获得批复直至项目结束服务完成;
2.3服务地点∶黄河流域二级汇水支流门源县大通河青石嘴-浩门河段,重点包括青石嘴镇污水处理厂所在河段、海北州生物园区污水处理厂所在河段。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查。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