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巡逻车辆询比单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巡逻车辆进行询比单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巡逻车辆询比单采购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牛1组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4采购范围:巡逻车一辆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6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牛1组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7其他要求:
2.7.1质量标准:需满足技术文件相关质量要求,交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材料,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7.2质保: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5%货款,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详见技术文件。
2.7.3发票及收据:到货后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提供应收货款收据。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