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处长地乡)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处长地乡) 已由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康政投字【2024】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处长地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88%;8%;4% ,招标人为 康保县处长地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ZJKZD20240452.1.2工程名称: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处长地乡)2.1.3工程内容及规模:人工造林1284.9亩,退化林修复657.9亩 2.1.4建设地点:处长地村、大囫囵村、大清沟村、黄家营村、马囫囵村、脑包图村、三老汉村、炭头山村、王善营村、西于发营村、夏家沟村、新城子村、薛家营村、朱家营村2.1.5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2.1.6管护期:人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管护期3年,即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2.1.7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第一年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第二年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含80%)以上。每年验收面积核实率均达到95%。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