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春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服务运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2533
招标条件:吉林省春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服务运维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吉林省春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冬季供暖期内正常的生产运行工作,避免因设备运维、管网调节等问题影响总体供热效果,保障冬季供热期运行维护。
2.2招标范围:此项目主要保障冬季供热期运行维护,主要包括:
(1)换热站及其热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热力调节、设备消缺、应急抢修工作。
(2)供热管网供热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网调节、消缺及抢修工作。
(3)公共采暖系统的运行维护、消缺、抢修工作,包括用户断管及恢复供热。
(4)用户不热处理及跑冒滴漏工作。
(5)入户测温以及服务工作。
2.3项目工期:2024-2025供暖期(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15日,如遇特殊天气或政府要求延期供热等特殊情况,至供暖期结束为止。)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招标控制价:8元/平方米(项目预计总价:150.4万元,预计总运维面积1880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3年及以上,有劳务派遣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维护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