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污水处理厂设备配件及材料定点加工(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梁平污水处理厂设备配件及材料定点加工(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重庆市梁平。
2.2 项目概况:梁平排水公司日常设备配件及材料加工数量多、种类杂,加工随机性大、加工数量大小不一,且加工的配件及材料均为生产急需物品。为了确保梁平排水公司设备维修工作更加及时高效,节约维修成本,拟对设备配件及材料实施定点加工。
2.4 服务期:1年,具体已合同签订为准。
2.5 比选范围:定点加工设备配件及材料,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加工配件及材料的数量、质量均符合招标人要求,加工完成后须经比选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需到现场进行作业的需在比选人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作业,加工急件在当天完成并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普通加工件在2天内完成,若确因配件及材料加工工序复杂,加工周期需要延长的,需经得梁平排水公司项目负责人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和人员。(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全体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且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