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台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凤台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服务类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台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凤台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凤发改投资[2024]395号
1.4 项目代码:2409-340421-04-02-999322
1.5
招标人:凤台县城市管理局
1.6 项目业主:凤台县城市管理局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1.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GCHNG0336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GCHNG0336-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2.6 建设规模:对凤台县新、老城区及凤凰湖新区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约248.19千米主次干道排水管网开展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及勘察工作。具体包括管道清淤、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及混接点排查等内容等。
2.7 项目估算或费用(费率)限价:项目估算约1861.38万元。
2.8 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求)等,具体设计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检测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明排水去向排查、错漏混接情况排查、检查井排查、雨水口排查、管段排查、管线 QV、CCTV 检测、排水管线探测、主渠道排查、雨水口连接支管检测、水质检测、数据库及排查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封堵、清淤、抽水、排水等。项目施工现场服务。具体检测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其他工作要求:
1.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投标人承担相关配合费用以及各类评审费用(不含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规费)。(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
2.满足上述设计需要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物探、测绘成果(地形图测绘、定位测量等);
3.协助图纸送审,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初设批复及各项评审工作;
4.参加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验收、专家评审工作。即前期与施工阶段、使用阶段的服务;阶段性的设计成果或专项汇报材料编制、汇报工作、各专业设计方案应与建设单位充分和沟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对相关的成果文件进行报、评审、验收;
5.提供足额份数的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必要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6 投标人财务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