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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3 数据编号: 65394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舟山机场垃圾站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舟山机场垃圾站扩建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2.1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1.开辟场地分别新建国内、国际垃圾处理房;2.新建场地围护并对内部地面硬化;3.新建消杀物资存放房;4.实施配套给排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5.设置污水处理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2024年09月18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