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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3 数据编号: 654093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4】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座换热站,供热能力为50万㎡,购置并安装2台换热器、3台末端循环泵等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4327m供热管网(路由长度)。
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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