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JRD20240902008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37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预计28.37万元,计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招标范围: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预计28.37万元,计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TJRD202409020086-01)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JRD202409020086-01)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砚熙雅园热量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供热量表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型号、规格的型式批准证书)。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户用热量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