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空压机供电线路维修改造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空压机供电线路维修改造
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空压机供电线路维修改造项目(电子招投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空压机供电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ZGKZB-2024-056;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2024--0639。
5.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具备施工条件,根据青州卷烟厂生产安排,本项目分段实施,但现场总施工时间须≤15天,其中停电对接时间须≤3天。
6.实施地点:青州卷烟厂厂区。
7.项目主要内容:由1号分所DZ204柜(断路器1600A)接出母线至空压配电间,路径为:1号分所、制冷站、除尘南楼梯间走廊、破纸房、破烟房(破烟房为粉尘区域,经过破烟房吊顶区间母线槽外加防护灭弧罩)、空压站配电间。在空压站西侧电盘南端加一组终端配电柜(用原3号所配电柜进行改造),和母线对接。拆除原有两组空压机电源,接入改装后配电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